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品目垃圾处理服务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张家港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1:10评审专家名单程秀德,杨绍华,秦怀平,徐志良,沈正荣总中标金额¥0

联系电话:400-962-39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张家港市公告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1:10
评审专家名单程秀德,杨绍华,秦怀平,徐志良,沈正荣
总中标金额¥0.001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娟
项目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06162986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金娟

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5-0020

二、项目名称: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320582MA20Y9X6X0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83.08(均分制)1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丰镇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秀德、杨绍华、秦怀平、徐志良、沈正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5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5%;

代理服务费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42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联系人:赵倩倩

联系电话:0512-5862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金娟、刘秀萍、殷涛霞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娟、刘秀萍、殷涛霞

电话:0512-681369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582-RFZB-G2025-0020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江苏金城永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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