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静海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地震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0:3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5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4.710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文、闫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83716865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地震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孔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文 闫珏 、83716865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静海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X-2025-620
项目名称: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静海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84.71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71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5%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四)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记录进行承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筑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进行承诺(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六)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5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获取方式。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开票信息+联系人、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susan5120309@163.com,邮件主题:公司全称+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汇款银行:工商银行天津西苑支行(行号:102110087163) 账号:0302072519100066811。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5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地震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方式:孔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5层
联系方式:张文 闫珏 、83716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闫珏
电 话: 0228371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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