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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公司系中国华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华电福瑞,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中国华电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间接控制公司52.40%的股份,通过其控股的华电国际间接控制公司31.03%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83.43%的股份。
2025年7月4日,华电新能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显示,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建设,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80亿元。按本次发行价格3.18元/股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580,124.26万元,扣除约20,936.95万元(不含发行相关服务增值税、含印花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59,187.31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817,142.86万元,扣除约22,702.71万元(不含发行相关服务增值税、含印花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94,440.15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2025年6月27日,华电新能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80亿元,用于风光大基地项目、就地消纳负荷中心项目、新型电力系统协同发展项目、绿色生态文明协同发展项目。
(责任编辑:韩艺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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